HR 須要知道的COVID-19 資訊: 什麼是「強制檢測指示」、「強制檢測公告」、「強制檢測令」及「封樓令」(禁足令)? 有何分別?觸犯了的刑罰有哪些?

HR 須要知道的Covid-19 資訊: 什麼是「強制檢測指示」、「強制檢測公告」、「強制檢測令」及「封樓令」(禁足令)? 有何分別?觸犯了的刑罰有哪些?

(也請參考另外一篇文章:僱員被強制檢疫期間,僱主需要發薪水嗎?違反強制檢疫的刑罰是什麽?)
我在課堂上經常與大家分享,做HR主管的難處!老闆、上司或同事一般都認為你做HR,應該什麼都懂得。如果大家也面對老闆、上司或同事問你以上的問題,你可以參考以下資訊,專業(Pro)地回應他們。

「強制檢測指示」 (compulsory testing direction)、「強制檢測公告」 ( compulsory testing notice)、「強制檢測令」(compulsory testing direction) 及「封樓令」(禁足令)(restriction-testing Declaration)
以上四種限制,都是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《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》(第599章)第8條訂立的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)規例》(第599J章)而作出的,規例自2020年11月15日起實施。

第599J章只針對 Covid-19
其中,第2條所指明的疾病 (specified disease)是指2019冠狀病毒病。

強制檢測指示 (compulsory testing direction)
誰會給你強制檢測指示?

第599J章 第8(1)條:

註冊醫生、醫療輔助隊隊員及警務人員都可以向你發出強制檢測指示。 任何人沒有遵從強制檢測指示下的規定,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可處第3級罰款。根據現行的《刑事訴訟程式條例》,第3級罰款為HK$10,000。

強制檢測公告(compulsory testing notice)
政府在什麽時候會發出強制檢測公告?

相信大家都不會陌生,經常在新聞媒體上看到,只要有確診人士到過的地方,政府都會發出強制檢測公告,要求在相關時間到過相關地方的人檢測Covid-19病毒。

第599J章第13(1)條規定,不遵從強制檢測公告(Non-compliance with compulsory testing notice)的刑罰。

任何指明人士沒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下的規定,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可處第3級罰款(根據現行的《刑事訴訟程式條例》,第3級罰款為HK$10,000)。或按照第2條規定處以定額罰款 (fixed penalty) $5,000。

強制檢測令 (compulsory testing order)
你什麽時候會收到強制檢測令?

根據第599J章 第14條,就會向不遵從強制檢測指示或強制檢測公告的人士,作出強制檢測令。

而第16條規定,不遵從強制檢測令 (Non-compliance with compulsory testing order),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。根據現行的《刑事訴訟程式條例》,第4級罰款為HK$25,000。

限制與檢測宣告,俗稱“封樓令“ (restriction-testing Declaration)
衞生局局長在甚麼情況下會發出「封樓令」(禁足令)?

第599J章 第19B(2)條,局長可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有以下情況:

(a) 以下其中一項適用,或兩項均適用 ——

(i) 有相當數目近期染上指明疾病的人,在近期身處該處所;

(ii) 近期染上該疾病並在近期身處該處所的人,相當可能曾近距離接近相當數目身處該處所的其他人;

(b) 故此,身處該處所的人 ——

(i) 蒙受或相當可能蒙受重大的感染該疾病的風險;或

(ii) 已經或相當可能已經蒙受上述風險;及

(c) 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,盡快及盡量廣泛地確定(b)段所述的人是否已染上該疾病,對預防、抵禦、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該疾病的個案或傳播屬必要。

即是說:

有相當數目近期染上新冠肺炎人士在近期身處某些處所,或有受感染人士最近曾到訪某些處所,而相當可能曾接觸處所內相當數目人士,政府便可發出禁足令。另外,如身處某些處所會有重大感染風險,又或當局須為預防及控制疾病傳播進行強制檢測,政府也可發出有關宣告。

任何受限人士違反命令,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。根據現行的《刑事訴訟程式條例》,第4級罰款為HK$25,0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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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rence L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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